當一段關係結束時,人們理所當然地會專註於處理分手帶來的情感和實際問題。財產分割(property settlement)往往被視為達成”公平”協議的事情。但如果控制這種分割的稅務規則有其自身的邏輯呢?一個在紙面上看起來公平的和解方案(settlement),如果你不了解隱藏的稅務影響,可能很快就會變成財務噩夢。
家族信託分配決議:ATO關注的重點(下)
近期ATO正在加大對家庭信託年度分配決議(Family Trust Distribution Minutes)的審查力度,尤其是包含具體金額的決議文件。ATO認為,在財年結束前通常無法確定信託或受益人的實際收入,ATO正在調查此類決議是否在財年結束後才簽署,涉嫌回溯簽署風險。 為降低風險,我們建議客戶採用ATO認可的稅率分層法(Tax Bracket Methodology)進行分配,而非預設金額。 11. 什麼是 UPE(Unpaid Present Entitlement)? 指信託已分配但尚未支付的收入,視為受益人對信託的債權。 若未妥善管理,可能引發以下風險: 12. 家庭信託分配如何運作?未支付的分配(UPE)要如何處理? 每年家庭信託產生的收入(如租金、股息或經營利潤)必須分配給一位或多位受益人,由其納稅。 例如: 分配不等於實際付款。受益人未必立刻收到這筆錢,未支付的分配形成未支付現時權益(UPE),相當於信託對受益人的債務。 許多家庭通過簽署債務豁免協議(Debt Forgiveness Agreement)或其他方式妥善處理UPE,減少未來法律或稅務風險。 建議在處理UPE前,先徵詢稅務或法律專業意見,以確保合規。 13. 可以回溯簽署信託決議嗎? 絕對不可以。 回溯簽署屬違法行為,嚴重者最高可判10年監禁。 14. 為什麼每個財年都需要更新分配決議(Distribution Statement)? 稅法在不斷變化,ATO的立場也會調整。 因此,我們每年都會根據當年適用的具體稅務規定,制定相應的家庭信託分配決議,以確保合規和有效性。 15. 我是否每年都需要準備家庭信託分配決議(Distribution Minutes)? 是的。 每個財年,酌情信託(Discretionary Trust)的受託人都需行使其酌情權,將信託收入分配給受益人。 「凈收入」(Net Income)的定義應載明在您的家庭信託契約中;若未定義,建議儘快更新信託契約,以確保分配合法有效。 16. 信託收入由誰納稅?如何納稅? 受益人負責納稅,而非受託人。 17. 什麼是Bucket Company? 若自然人受益人邊際稅率過高,可將剩餘信託收入分配給公司受益人,以鎖定30%或更低稅率。 但注意:公司收到收入後,可能觸發Division 7A貸款規定,公司內資金難以提取,分紅需納稅,建議僅在自然人低稅率空間用盡後考慮使用。 18. 可將信託收入分配給另一家庭信託嗎? 可以。必須確保對方信託是受益人。 分配決議中應註明:將等額於 XXX Family Trust凈虧損的金額分配至XXX Family Trust。 19. 分配決議必須符合哪些合規要求? 20. 是否可以分配給非居民或慈善機構? 可以。但需注意: 21. 最佳實踐建議:
家族信託分配決議:ATO關注的重點(上)
近期ATO正在加大對家庭信託年度分配決議(Family Trust Distribution Minutes)的審查力度,尤其是包含具體金額的決議文件。ATO認為,在財年結束前通常無法確定信託或受益人的實際收入,ATO正在調查此類決議是否在財年結束後才簽署,涉嫌回溯簽署風險。 為降低風險,我們建議客戶採用ATO認可的稅率分層法(Tax Bracket Methodology)進行分配,而非預設金額。 1. 什麼是家庭信託年度分配決議(Family Trust Distribution Minute)? 家庭信託年度分配決議是一份正式文件,用於記錄家庭信託在每個財政年度(截至6月30日)內關於收入和資產分配的決策。 須受託人於每年6月30日前簽署的正式文件,該分配決議詳細說明了信託如何將當年收入分配給受益人。該文件確保受益人當下享有(Present Entitlement)收入,從而避免最高稅率。 2. 必須每年簽署嗎? 是的。每個財年家庭信託都需簽署新的分配決議,以確保受益人在6月30日前「當下享有」(Present Entitlement)信託收入,否則信託收入將按47%(或更高)稅率徵稅。 3. 我還不知道信託收入是多少,怎麼辦? ATO允許使用稅率分層法(Tax Bracket Methodology)進行分配,無需列明具體金額,方法需清晰、可執行。例如分配至受益人的邊際稅率上限。 4. 分配決議需要提交給ATO嗎? 無需提交。 但必須在6月30日前簽署並保存。ATO或在審計時要求提供原件。 建議簽署後立即電郵給您的會計師,留存記錄。 5. 可以寫具體金額嗎? 不建議。 ATO認為財年結束前無法準確知道金額,寫入具體數字易被懷疑為事後簽署或回溯日期(Backdating),有重大合規風險。 6. 什麼是稅率分層法? 一種按照每位受益人稅務狀況進行收入分配的方法。 例如: 此方法已獲ATO認可(參考 TD 2012/22) 7. 為什麼「稅率分層法」(Tax Bracket Methodology)有效? 「稅率分層法」能確保家庭信託分配的合法性與靈活性,具體優勢如下: 8. 稅率分層法在信託分配決議中如何運作? 9. 為何需要在家庭信託契約中明確定義「凈收入」(Net Income)? 建議您更新家庭信託契約,將信託收入明確定義為「凈收入」(Net Income)。 在家庭信託中,受託人每年需要將收入分配給受益人,但這個收入的定義如果模糊不清,會在稅務處理和分配時引發重大風險。 10. 可以等報完稅後再做分配決議嗎? 不可以。 必須在6月30日前簽署分配決議。但稅務申報可在7月後進行,由會計師依據已簽署的分配方法填報具體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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