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ATO正在加大對家庭信託年度分配決議(Family Trust Distribution Minutes)的審查力度,尤其是包含具體金額的決議文件。ATO認為,在財年結束前通常無法確定信託或受益人的實際收入,ATO正在調查此類決議是否在財年結束後才簽署,涉嫌回溯簽署風險。
為降低風險,我們建議客戶採用ATO認可的稅率分層法(Tax Bracket Methodology)進行分配,而非預設金額。
11. 什麼是 UPE(Unpaid Present Entitlement)?
指信託已分配但尚未支付的收入,視為受益人對信託的債權。
若未妥善管理,可能引發以下風險:
- 子女破產 → 債權被清算
- 離婚 → 法院要求支付信託債務
- 去世 → 由遺產管理人追討
- 家庭糾紛 → 無法收回資金
12. 家庭信託分配如何運作?未支付的分配(UPE)要如何處理?
每年家庭信託產生的收入(如租金、股息或經營利潤)必須分配給一位或多位受益人,由其納稅。
例如:
- 您的兒子在育兒假,收入較低 → 可利用其低稅率將當年信託收入分配給他
- 您18歲的孫女尚未工作 → 可利用其免稅門檻進行分配
分配不等於實際付款。受益人未必立刻收到這筆錢,未支付的分配形成未支付現時權益(UPE),相當於信託對受益人的債務。
許多家庭通過簽署債務豁免協議(Debt Forgiveness Agreement)或其他方式妥善處理UPE,減少未來法律或稅務風險。
建議在處理UPE前,先徵詢稅務或法律專業意見,以確保合規。
13. 可以回溯簽署信託決議嗎?
絕對不可以。
回溯簽署屬違法行為,嚴重者最高可判10年監禁。
14. 為什麼每個財年都需要更新分配決議(Distribution Statement)?
稅法在不斷變化,ATO的立場也會調整。
因此,我們每年都會根據當年適用的具體稅務規定,制定相應的家庭信託分配決議,以確保合規和有效性。
15. 我是否每年都需要準備家庭信託分配決議(Distribution Minutes)?
是的。
每個財年,酌情信託(Discretionary Trust)的受託人都需行使其酌情權,將信託收入分配給受益人。
「凈收入」(Net Income)的定義應載明在您的家庭信託契約中;若未定義,建議儘快更新信託契約,以確保分配合法有效。
16. 信託收入由誰納稅?如何納稅?
受益人負責納稅,而非受託人。
- 根據信託分配決議,信託收入被分配給不同受益人
- 每位受益人將其所得份額寫入個人報稅表,並按各自的邊際稅率繳稅
- 即使信託未實際支付款項,只要受益人擁有「現時權益」(Present Entitlement),就必須納稅

17. 什麼是Bucket Company?
若自然人受益人邊際稅率過高,可將剩餘信託收入分配給公司受益人,以鎖定30%或更低稅率。
但注意:公司收到收入後,可能觸發Division 7A貸款規定,公司內資金難以提取,分紅需納稅,建議僅在自然人低稅率空間用盡後考慮使用。
18. 可將信託收入分配給另一家庭信託嗎?
可以。必須確保對方信託是受益人。
分配決議中應註明:將等額於 XXX Family Trust凈虧損的金額分配至XXX Family Trust。
19. 分配決議必須符合哪些合規要求?
- 符合信託契約規定(收入定義、分配權限、簽署日期)
- 需真實考慮受益人財務狀況
- 若涉及資產分配、慈善分配、其他信託或小企業CGT減免等,請與會計師確認稅務影響
20. 是否可以分配給非居民或慈善機構?
可以。但需注意:
- 非居民:僅就澳洲來源收入徵稅,並需遵守扣繳義務
- 慈善機構:需在兩個月內通知或支付款項,否則視為未確立「現時權益」
21. 最佳實踐建議:
- 提前與會計師溝通分配策略
- 檢查並更新信託契約(如未定義「凈收入」或不支持 Streaming)
- 使用律師出具的合規模板(含法律函),確保文檔有效性
- 必須獲得Appointor或Guardian書面同意分配
- 確保所有受益人在允許分配的範圍內
- 所有文件須簽署並留檔於6月30日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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