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買汽車,私人和生意兩用,是放在生意名下好還是個人名下?一次性搞懂所有相關抵稅和GST申報問題。
首先要搞清您的生意是在什麼生意結構之下?公司(company),信託(trust),個體戶(sole trader)還是合夥(partnership)?
- 在個體戶或合夥生意結構名下
這種情況比較簡單,無論在私人或生意名下購買,實質上都是在個人名下購買(sole trader or a partner in partnership)。我們以 50% 私人用途,50% 生意用途為例:
購買成本
- 只要您有註冊GST並有 tax invoice,就可以在購買汽車的季度 BAS 進行申報。只能申報 50% 的購車成本以及有權拿回 50% 的 GST credits
- 汽車成本最高限額為$57,466,包括 GST (以2014年度為例,每年都會有小幅調整)。所以您最多只能申報 $28,733(50% 汽車購買成本),然後拿回相應的 GST credits
- 01/07/2012年以後,Hire Purchase 情況下購買的汽車,GST credits 可一次性先申報拿回,即使是按照合同分期支付
- 如果您的私人用途比例發生變化或和您最初預計的不一樣,可在之後相應的季度 BAS 作調整,GST 多退少補
平時汽車損耗成本
- ATO 給出了4種方法來計算您汽車平時的損耗費用
👉 Cents per kilometer method
👉 12% of original value method
👉 logbook method
這四種方法都有各自的限制和優勢,具體的算法請查看 ATO 鏈接:http://calculators.ato.gov.au/scripts/axos/help/car1.htm
- GST Credits 的計算會根據您前面選擇的損耗成本計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
👉 Cents per kilometer method
👉 12% of original value method — 1/3的實際汽車損耗費用 GST credits
👉 one-third of actual expenses method — 1/3的實際汽車損耗費用 GST credits
👉 logbook method — GST credits 申報應與 logbook 計算出的 business percentage 一致
汽車賣掉轉讓或生意 GST 註銷
• 汽車的出售價格有 10% 的 GST 需要申報繳納給 ATO
• 如果以非市場價轉賬給親戚朋友,需按市場價來申報價格
• 同樣,私人用途的比例可以幫您降低 GST 繳納金額
2. 在公司(company)或信託(trust)下購買
這種情況稍微複雜一些,涉及到 Fringe Benefit Tax (FBT)。 簡單來說,就是公司的員工,不管是 director 還是一般的 employee 及其相關的親戚朋友,除正常工資以外,享用公司的福利或特權(比如用公司名下的汽車私人使用),ATO 對此徵收的一個特殊稅種叫做FBT。稅率很高,2015年度的 FBT rates 是 47%。
對在公司或信託名下購買的汽車,不管您是不是只按 business 用途的比例來申報的 GST,FBT 都將適用。所以正確的做法是怎樣的呢?
購買成本
- 只要您有註冊 GST 並有 tax invoice,就可以在購買汽車的季度 BAS 進行申報,暫時拋開私人用途的比例,可按實際購買成本 100% 進行申報
- 汽車成本最高限額為 $57,466,包括 GST (以2014年度為例,每年都會有小幅調整)。所以您最多只能申報 $57,466,然後拿回相應的 GST credits ($57,466*1/11=$5,224)
- 01/07/2012年以後,Hire Purchase 情況下購買的汽車,GST credits 可一次性先申報拿回,即使是按照合同分期支付
- 如果您的私人用途比例發生變化或和您最初預計的不一樣,可在之後相應的季度 BAS 作調整,GST 多退少補
平時汽車損耗成本
- 汽車名下的所有損耗花費(油費,保險,維修維護,rego 等等,還有汽車折舊)都是可以用來 100% 抵稅的,同時含有 GST 的部分也是可以在當期的 BAS 中申報為 GST credits 的
- 用 ATO 規定的 operating cost method 先計算出汽車私人用途的 taxable value,再用自己稅後的錢補貼給公司或信託來對衝掉這個 taxable value,以此免除 FBT(其實還有 ATO 規定的另外一種算法,叫做 statutory formula method,但這種方法計算出來的 taxable value 多數情況下會很高,對 business owner 很不划算,這裡就不詳細介紹,如果需要了解,請參考下面鏈接)
- taxable value = total operating cost * private percentage
👉 operating cost 等於油費,保險,rego,維修維護費用,以及折舊(depreciation)和名義利率的機會成本利息費用(deemed interest)。 目前ATO頒佈的FBT 汽車折舊比率是 25%,名義利率是 6.45%
👉 private percentage 要根據您的用車 logbook 計算出私人用途的比例,logbook 要至少連續記錄12周的用車數據,有效期5年
- 計算出 taxable value 之後,business owner 用自己稅後的錢付同樣的金額(employee contribution)給自己的公司或信託來相互對衝掉,以此來消除FBT。Employee contribution 要算作公司的收入,同時裏面是含有 GST 的,10% 是要在支付的季度里申報給 ATO 的。
汽車賣掉轉讓或生意 GST 註銷
• 汽車的出售價格有 10% 的 GST 需要申報繳納給 ATO
• 如果以非市場價轉賬給親戚朋友,需按市場價來申報價格
所以,買車是放在生意下好還是個人名下好?
如果生意是在個人或合夥的生意結構下,汽車當然買在生意 ABN 下,按生意用途比例來申報費用和 GST,這樣比較划算。
如果生意是在公司或者信託的生意結構下,那就要具體算一算合不合算了。如果 business 用途的比例比較高,車的價值在 $60k 以下,還是可以考慮買在生意名下的。
如果不滿足這兩點,還是請慎重考慮。每年生意下的汽車費用申報從來都是 ATO 的審核重點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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