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tuneNote

戳破巨额索赔的美梦,但也别做“三无”受害人。 意外管理律师的温馨提示

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买彩票的习惯(当然笔者并非鼓励大家赌博)?众所周知,实际上买彩票能赢到大奖的几率微乎其微。但依然有很多人会觉得,几块钱可以买一个暴富的“希望”,因此哪怕很多次都不中奖,也仍然愿意继续买。

同理,彩票心理学可以应用到许多意外索赔的案例,特别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。为什么呢?因为当事人也有类似买彩票中大奖的“希望”。他们在相信一些虚假宣传:

“XX客户在XX地方轻轻地跌倒了,在我们的帮助下就能获得XXX的巨额赔偿!!”

因为这些不实的花言巧语,加之普通人对如何获得赔偿的过程不甚了解,于是便轻易相信他们也能获得巨额赔偿。结果也显而易见,他们就像买了彩票没有中奖的人一样,失望透顶。但与买彩票不同的是,没中奖只会让人不高兴一天,你还可以继续买彩票;索赔过程却是漫漫长路,意外只有一次,索赔的机会也仅有一次


「人身伤害索赔」在昆士兰州,是法律赋予受害人民事索赔的权力。任何人认为自己受到伤害,都可以申请索赔。但并不是说,只要你提出诉求,对方便要满足,所以请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。依照法律,作为一个原诉人,你是有责任证明自己受伤是因为对方的疏忽所导致的,并且证明你所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和受伤有关的。这些原则,不少不专业甚至不负责的律师是不会告诉你的。为了招揽生意,他们只会忽悠你和他们签约,给你画大饼,让你以为能获得多大的赔偿。如果你遇到这种律师,笔者只能祝君好运。

所以,如果你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,应该怎办呢?

若在昆州公共地方发生意外事故,导致人身伤害,受害人可以按照昆士兰人身伤害诉讼程序法(Person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 2022),向相关肇事方提出索赔。下面和大家分享两个重点:

首先,每一个索赔个案都有相应的申诉时限。在公共地方(不包括医疗疏忽事故)发生事故,相应的期限为三年。但笔者建议受害人最好在九个月内提交索赔诉求,因为若超过九个月提交,则受害人必须提供合理的延迟递交诉求的解释。

笔者在此建议,如果你在事故发生并受伤后,应该理性执行以下流程:

  1. 寻找协助,例如与事故或当时环境有关的证人、证据;
  2. 用手机或相机记录下可疑的、导致事故发生的环境和物件;
  3. 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故,并索要书面形式的事故报告;
  4. 到就近的诊所或医院诊治,如有需要,请拨打000;
  5. 咨询专业的事故律师;*(一般情况下,事故律师都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建议,您应当积极行使您的权利)
  6. 尽快作出索赔诉求的决定。

第二,笔者时常被问到:“我可否在没有律师的介入下提出索赔诉求?” 笔者的答案是: “当然可以!”

法律赋予受害人权利去提出索赔,所以受害人自然有权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提出相关诉求。但笔者不鼓励这么做,同时相信一定有读者在心里认为,笔者不鼓励的原因一定是为了自己生意赚钱。

在此,笔者对大家的内心独白作出诚恳的否定。因为澳洲的索赔法,实际上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范畴。哪怕是一些综合律师,也不一定有相关经验和足够的专业度去处理,更何况是没有法律经验的普通人呢?此时有些读者又会认为,现在一大堆华人律师把自己包装成专家,作为消费者又如何辨别真伪?其实很简单,经验和口碑很重要。但经验一定是首要条件,毕竟口碑也能是假的。一些经验不足,又或者是经常在业内不同律所之间跳槽的,敬请小心。

如果你仍然坚持自己尝试申请,笔者也在这里提供二维码,扫描即可下载查看相关表格:

最后,笔者也分享一些偶然或时常经历的、有趣但又悲惨的个案给大家作为参考。有些受害人在公共地方,因为地上一滩水而滑倒,导致受伤。当时滑倒了,但却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感觉,耽误了看医生,更没有告知相关单位和索要事故报告;也有些人自作聪明,以为公共地方一定有监控录像,觉得如果真的有需要,再向相关单位要求就是了。

何曾想到,之后他们再决定索赔时,却变成了“三无”受害人:无证据、无事故、无受伤

笔者遇到的每一位受害人都觉得自己什么都有,但其实自己什么都没有。还记得笔者开篇提到,法律要求受害人在提出索赔时,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吗?

一,你没有事故报告,对方可以咬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故;二,若你自己没有影像存档,仅依靠监控录像,那么有可能对方所提供的监控录像不是真实的;又或者你当你决定提出索赔的时候,监控录像已经随风而去;又或者监控镜头那可怜的清晰度,根本拍摄不到地上有水的存在;三,你没有任何当时就医的记录,对方也能够质疑,你的受伤与事故无关。

最后的最后,笔者强烈安利(非广告)建议大家观看最近香港大热的贺岁片《毒舌大状》。这部电影描述了很多法律的残酷和黑暗,非常写实。也因此笔者引用电影对白,奉劝大家:“这个世界真的很多‘契弟’,小心。” 当然,笔者也没有这么伟大,指控自己最“契弟”的意思啦!(注:“契弟:广东话口头语,意指“混蛋”)